白登明, 字林九,奉天盖平人,隶汉军镶白旗。清朝循吏。 清顺治年间,由柘城知县调任太仓州知州,高邮知州。以积劳卒官,贫无馀赀,州人醵金以殓。入祀名宦祠。他治理州事,以德教民,立讲院,举同善会,赈济孤贫,受到百姓爱戴。 在任期间,非常注意境内水利。州地东高西低,由于浏河淤塞,泄水不畅,致使西部低洼地区水患不断,他决心解决这一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他采纳了治水得家顾士琏提出的用“销圩法”来疏浚河道的建议,于顺治十三年先开竣朱泾,时称新浏河。使娄江之水排泄入江,民皆欢乐。继而他又准备疏浚浏河。当时适逢岁荒兴役,人民叫苦。白登明极力开导民众,陈以利弊,并在州衙门前写诗一首:“苦劳民力导泾沟,虽日时艰利万秋,若个今朝含怨报,他日方晓白知州。”顺治十四年春,开始疏浚浏河,他为专督。开浏河涉及太仓、嘉定、昆山三地,他亲临工地视察,根据工程的难易情况分配任务,太仓分得7000丈,嘉定分得2000丈,昆山分得1800丈。工程一开始,他天天奔波于泥涂中,不宿民家,人们为之感动,开凿越加奋力,太仓7000丈的任务仅1个月就告完成。浏河得到疏浚后,太湖西水得以畅通入海,东南七邵得利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