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珊,清光绪年间生,甘肃省正宁县宫河南庄堡人,约在民国38年(1949)病逝。王氏兄弟4人,王宝珊排行为三,在家执掌家务,实际为商号“祥盛魁”创始人。 其弟王自治。清光绪年间,王宝珊主要是靠发横财、得绝财、雇工剥削、经商得利、放高利贷、强霸硬占、依势压民等手段掠夺农民大批财物和生产、生活资料而发家。特别是在民国18年(1929)农业严重遭灾薄收,贫苦农民饥寒交迫之机,他勾结反动政府,实行了残酷的要粮、抓丁、苛捐杂税、非刑拷打,逼得贫苦农民出卖田产,王趁机以低价购买群众土地、财产,以高价出售粮食,放高利贷“黑驴打滚”,利上加利,零散钱总算账,以物顶债等办法,狠狠地搜刮了贫苦农民的大批财物。在严重天灾和地主残酷掠夺的情况下,闹得全村110户人家中,就有87户(占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