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论,是指当代西方犯罪学强调防卫空间建设的一种犯罪预防理论。基本观点是:如果某种环境会产生某种类型的犯罪,那么改变这种环境就可能减少这种类型的犯罪。这一理论强调社区环境建设、社区居民的相互协助以及对重点区域的防范控制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环境权,国家、法人、公民个人依照国际法、国内法享有的依法利用环境与资源,免受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环境公害之危害的权利;以及通过外交、行政、司法、舆论途径保障这类权利之实现的权力。它可分为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环境权(尤指子孙后代的环境权)、国家环境权、法人环境权和公民环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