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诗湖南平江人。1904年7月23日生。后考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步科。毕业后历任党务特派员、军党部书记长、军师政训处长。后应戴笠之召加入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局)。抗日战争初期在广东、香港从事秘密工作。1941年后奉派任滇缅路警务处处长、财政部广东缉私处处长兼货运处处长、“中美合作所”参谋长及东南办事处主任兼广州警备司令部参谋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军统局上海站站长,上海办事处主任、国防部第二厅办公室主任。1949年任广东警备总司令稽查处处长。去台湾后递补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并于1972年、1978年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五、六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务顾问、“国家安全局”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