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景文,字琴学,一字觐扬,号檀园,又号羡行氏、古檀氏,松江府娄县(一说青浦)人,乾隆十二年(1747)举人,官合肥知县,有《廖古檀诗》等存世。廖景文,乾隆十二年( 1747)以密云籍中举人,曾任职宫学,行走内廷。乾隆十六(1751)至十七年(1752)间曾任职扬州。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 1754)任职河阳,政绩卓著。乾隆十九年会试,登明通榜。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七年选授合肥知县。二十七年夏被参革去官,再未出仕。著有《吟香集》六卷、《清绮集》八卷(一名《罨画楼诗话》,为诗话汇编,同时收作者本人的《古檀诗话》)、《古檀诗草》、《盥花轩诗话》八卷等。廖景文诗书画均擅,于音律尤精,与剧作家金兆燕友善。任职合肥期间蓄有家班,并创作了三种剧作上演:《遗真记》传奇和以周瑜故事为内容的《比枪》、《顾曲》短剧。乾隆三十八年(1773)闰三月三日其二弟廖景班在《羡行偶笔》中云:“我兄古檀亦工乐府,生平所作,有《周郎顾》、《罗浮梦》、《玉马坠》、《小青遗真记》、《李謩裂笛记》传奇。”故其剧作均为是年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