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梅(1908~1937),号竹三,广东五华县横陂镇锡坑老楼村人。少年丧父母,靠胞兄抚养。端本学校毕业后,为谋求生活,出走广州,在国民革命军李龙章部下供职。1926年10月,他在黄埔军校第四期步兵科毕业后被派往北伐前线。曾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历任国民党军排长、连长、营长、副团长,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二旅第四团上校团长。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当局电令第一师于8月26日,由徐州调防上海,参加罗店、宝山战斗。在日军出动海陆空三军联合猛攻下,李友梅率领该团血战半个月,英勇杀敌,使国家寸土不丢。后日军一再增兵围击,他在9月19日晚的激战中,不幸中弹壮烈殉国。牺牲时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1军1师2旅4团团长。国民政府追授他为陆军少将,蒋介石、林森、吴铁城分赠“气壮山河”、“忠灵不泯”、“永怀国殇”旌匾。同时建“李友梅纪念亭”于乡。今亭已拆,石刻旌匾仍存。1987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李友梅为革命烈士。2015年8月,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