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户律
(中国战国时期魏国法律)
魏户律,战国时魏国魏安釐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52年)颁布的法规。原文早已失传,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秦墓出土的秦代竹简中发现。《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为吏之道》的末尾,附抄了两条魏国法律,其中之一是“魏户律”,主要内容是严格限制假门(即贾门,商贾之家)、逆游(家店之家)、赘婿(因家贫而入赘者)、后父(招赘于有子之寡妇者),禁止他们单独立户,不分给他们土地房屋,三世之内不准做官等。这条法律对秦汉法律具有重要影响,如商鞅有“废逆旅”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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