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系论基本理法之一 ——或明或暗的泛系极值. 极限、极端、极值、边界、无穷、零、零因子、上下界、极大、极小等等的泛系化扬弃扩变或统一,包括通过泛系方程、泛通派生的泛系。泛极(panextremum,0*,e*,extremum*)泛系论基本理法之一 ——或明或暗的泛系极值. 极限、极端、极值、边界、无穷、零、零因子、上下界、极大、极小等等的泛系化扬弃扩变或统一,包括通过泛系方程、泛通派生的泛系。 递归定义为 0*: (s*0*; 0*P*)。 泛系量化或泛系尺度有一些特化界定的泛极s*0*。 例如一般展开式的泛系变分原理中P*=* D* + 0* 的主项和次项均是泛极,P* =* max* + min*. 广义的区间 [a,b] 的上下端a ~~ min* ~~ (0)*`~~ 广义的无穷小 ~~ (0/1)*, b ~~ max* ~~广义的无穷大 ~~ (1/0)*,广义的中间和中心 ~~ mid* Î (a,b),另外包括在区间中不确定的情况 ~~ chaos*,这四类min*max*chaos*mid* ~~mmcm*是比较典型的泛极,而后由给定泛极s*0*通过泛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