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即 , 佛教名词 。中国佛教华严宗表示“法界缘起”的概念。用以说明不同性质的现象之间可以互相转化成为同一体的关系:甲即是乙,乙即是甲。《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用“自、他”,“有、空”来说明“相即”的含义。认为在“诸缘起法”中,“他物”作为形成某物“自体”的条件而存在,故就“自体”言,“他物”就失去独立的自性;“自体”是“有”, “他物”即为“空”。此谓“自”即是“他”。反之由于某物的“自体”毕竟由“他物”条件所构成,离开“他物”,“自体”即不能成立,故就“他物”言,“他物”是“有”,“自体”属于“空”,此谓“他”即是“自”。亦即双方可互废自己而同一于对方,谓之“相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