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显(公元1697年——1767年),字景真,号闲渔,江苏省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雍正七年(1729年)中举。蔡显一生潦倒,失意官场,在家开馆授徒为业。他自恃才情,潜心著述。这些书自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起陆续刊刻,其中《闲渔闲闲录》于三十二年三月刻成,是最著名的一部。书中的词句得罪了当地乡绅,蔡显因此受到了他们的攻击与威胁。后由于乾隆下旨明令“按律严治不得姑息”, 这样,由《闲渔闲闲录》一书所引发的文字狱案,在牵连了许多人之后才告结束。而蔡显生前所著的一切作品也被列为禁书,并与书板一并销毁。所著计有《闲渔闲闲录》、《宵行杂识》、《红蕉诗话》、《潭上闲渔稿》、《闲渔剩稿》、《老渔尚存草》、《续刻红蕉诗话》等。 蔡显当时已经七十一岁,在著成《闲渔闲闲录》后,便想使之“自成野史”,传于后世,遂与浙江湖州书商吴建千商定,由吴自备纸张将书刻印一百二十部,留二十部给作者以抵偿版价,其余一百部由吴带去销售。在刻印之时,蔡显为了“自夸及门之盛”,将门人刘朝东、吴承芳、吴球、倪世琳、凌日跻及子侄多人均列为校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