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原则是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认知兴趣,使其对学习新知本身产生愿望,从而促进其学习。该原则由美国布鲁纳提出。分为外部动机和内部动机两种。外部动机诸如"奖赏"、"竞争"等,对学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缺乏持续性。内部动机是学生力求认识未知、渴望获得知识和发展智力而带有情绪色彩的一种心理体验或意向活动,它是诸种学习动机中最直接、最活跃、最稳定的。满足这种动机的奖励是知识的实际获得。它可以使学生保持永不衰竭的求知欲望,是学习的真正动力。这种动机的产生,要求:(1)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形成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动力,使其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或方向性,并保持稳定状态。(2)培养儿童的上进心理,关键在于提高他们的自尊心,使其在学习中体验到成功的满足感和胜任感。(3)教材要适合并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得,有新发现的感受,并在探索和解答问题的过程中充分获得内心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