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章程,是指股份公司发起人为公开招募股份,募集公司资本,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公司股份的要约邀请。各国法律为保护社会认股人的利益,防止发起人或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招募股东,大多规定在公开募股之前,发起人应先制定招股章程以使公众了解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其记载事项根据招募股份的需要而确定。[1]通常包括:(1)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事项和相对必要事项;(2)各发起人所认股份;(3)股票超过票面金额发行时的价格;(4)招募股份总数募足的期限;(5)发行优先股的总数及其权利义务;(6)发行不记名股的总数;(7)定有分配建设股息者,其规定;等等。招股章程经主管机关审核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