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县境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总人口47.03万人(2011年)。政府驻地海城镇。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革命老区、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11年,海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6亿元。2008年,海原县因“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有南华山、灵光寺等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