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federated metropolitan government),管理学-公共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跨域治理,在大都市区内建立一个中央式的城市政府来管理整个大都市区政府,同时允许原有的地方政府继续存在的一种组织形式。又称双层政府。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是借鉴联邦制和大都市区政府的概念提出来的,具有权力的集中性、适度分权、灵活管理等特点。其适度分权体现在,在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管理下,现有的市镇、乡村保留下来,并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力,但只限于用来处理涉及地方性利益和公共服务的问题,如所在地的教育、住房等问题。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借鉴联邦制的原则基础上,在大都市区建立一个中央式的城市政府,实施对大都市区事务的统一管理;二是在现有的中心城市政府的基础上,将其管理权限扩大到整个大都市区事务,转变成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这两种形式的联邦式大都市区政府都允许原有的地方政府的存在,但限制其自治权力仅用在涉及地方性利益和公共服务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