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部队装备齐装配套所进行的一系列军事装备保障活动。主要是指装备筹措、装备储备、装备补充、装备换装、装备调整、装备退役、装备报废,以及装备申请、装备调拨供应、装备交接。装备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任务是保持装备的在编率、配套率,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和作战的需要,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装备调配保障是随着军队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在石器时代,石刀、石斧和弓箭作为早期氏族战争使用的兵器,由个人保管和使用,没有专门的装备调配机构。冶金技术的出现,产生了金属剑、矛等兵器,军队规模增大,军队中逐步产生专门分管兵器分配的官员。据《周礼》记载,西周的军队中编设有“司兵”的官职,掌管兵器。汉朝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储备、管理。隋、唐以后设兵部,其职责之一是掌管全国的兵器。俄国在15~16世纪先后设有主管制造和供应火炮、火药、球形弹的炮作坊、炮厂、炮署、炮衙门,1862年成立军械总署,成为俄国管理装备工作的中央机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清政府仿效西方国家军制,编练新军,武器、弹药的供应工作由各省的仓库、兵工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