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剧本(dance script),艺术学-舞蹈学-综论,描述舞蹈作品选材、立意、结构、编舞构思及其舞台呈现样式、效果,并具有可读性、可舞性、可操作性的文本。舞蹈剧本一般由舞蹈编导自行撰写或与编剧、文学顾问合作完成。舞蹈剧本具有3种特性。一是以文字形式呈现非文字的舞蹈语言。其将舞蹈编导对舞蹈作品包含选材、立意、结构、编舞在内的初期构思全部以文字形式呈现,舞蹈编导在依循此文本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将不断对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直至舞蹈作品创作完成;二是这种文字形式的舞蹈语言具有可舞性。舞蹈编导可以据此文本以舞蹈的方式,以舞台呈现的视角,构架作品的叙事内容、结构立意和舞蹈形式;三是这种文字形式的舞蹈语言具有可操作性。舞蹈编导能够直接、有效地利用此文本进行作品选材、立意、结构,以及编舞的“动态描述”与“构思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