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市政府机构序列,受市政府领导。(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