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床开采初步设计(preliminary design of deposit mining),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床开采设计-矿床开采设计工作,在矿床开采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比选、论证、确定矿床开采总体方案和各系统技术方案,选定主要设备规格、计算确定技术经济指标和编制总概算等活动。矿床开采初步设计工作的原则要求:①贯彻执行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主要技术方案一般不应有较大的变动。③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主要工艺方案,如项目的厂址、设计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法、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标准等。矿床开采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①可行性研究报告。②经评审并已备案、满足矿床开采初步设计要求的地质报告。③矿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矿区测绘等资料。④水、电、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和机修、汽修外部协作条件及征地、拆迁等资料。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及其批复文件。⑥选矿试验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