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迫使北洋政府签订的卖国协定。日本为干涉俄国十月革命,侵占中国东北并控制中国军队,于1918年5月16日派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靳云鹏在北京秘密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共12条。主要内容为:中国与日本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日本军队在战争期间可以进驻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外作战时,中国应派出军队声援;在作战期间,两国互相供给军器及军需品。5月19日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9月6日又签订《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这三个卖国协定均遭到中国人民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