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社(The Maple Literary Society),文学-中国文学-明代文学-【社团及文献】,中国明代崇祯(1628~1644)年间绍兴的文人社团。酝酿和成立明末政治家、文学家、戏剧家祁彪佳所倡立。祁彪佳因巡按苏、松时耿介执法而得罪首辅张延儒,“回道考核,降俸”(《明史》卷二百七十五《列传第一百六十三》)。崇祯八年(1635)辞朝回乡。家居时在寓山卜筑别业,崇祯九年初成,次年结枫社于寓园。祁彪佳居乡的几年是他一生中作为文人角色来说最重要的几年。访友、谈玄、听法、放生、观剧、结社、修筑园林、游赏山水等,生活丰富,交游广泛,活动频繁,使他成为绍兴文人圈的活动家和核心人物。这段时期,祁彪佳热衷于社事。在枫社之前,曾有文昌社、放生社。《林居适笔》载崇祯九年正月十二日事曰:“举文昌社。予跨蹇驴先归,作《寓山卜筑》七律。与社中友及小酌毕,同季超兄、翁艾弟至中梅村访友。”(《祁彪佳日记》卷六)至于放生社则于崇祯八年十月初起,社事频仍,与者甚众。如崇祯九年十月初八日,“放生诸社友毕集,禅师迩密、历然、无量俱至。自举社以来,是会最盛”(《祁彪佳日记》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