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7日,绍兴解放,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绍兴市军事管制委员会。7月,以山东渤海四分区南下干部组建浙东军区第十军分区。司令员杨信,张雨帆兼政委。下辖萧山、绍兴、会稽、诸暨、上虞、嵊县、新昌7个县大队。8月底,陆军第一○四师兼浙江第十军分区,原第十军分区机构撤销,司令员方明胜,政委仍由张雨帆兼。驻北海桥直街87号。下辖第三一○团、三一一团、三一二团、第十警备团和各县县大队,总兵力约7500人。1951年4月,第一○四师番号撤销。8月,第十军分区改称为绍兴军分区,机关编有司令部、政治部、干部管理部、后方勤务处、军法处等。下辖第十警备团、新训第十五、十六团,以及萧山、绍兴、诸暨、上虞、嵊县、新昌县人武部和独立营。1952年6月25日,绍兴军分区撤销,其机构改编为浙江省公安总队,纳入华东公安军建制。各县武装随县行政区划的变动分别改属杭州、金华、宁波军分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