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管理是中央银行对利率的制定、贯彻执行,以及协调、仲裁和处理利率纠纷等的管理。利率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 确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等法定利率水平;确定浮动利率的范围和浮动幅度; 引导和管理各种市场利率; 制定各种存款、贷款的计息、结息规则; 监督金融机构执行利率政策; 协调、仲裁和处理利率纠纷等。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刚建立时,基本实行指导性利率管理,即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率以及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的价格来引导和指导整个市场利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由其自行决定。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打破了指导性利率管理的格局,开始实行指令性利率管理,对存款利率实行最高限额控制,贷款利率可在竞争中自由确定。由于经济形势和金融形势在40年后发生了很大变化,指令性利率管理出现了一些弊病,因而,在70年代,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放弃指令性利率管理,又重新回到指导性利率管理体制。在发展中国家,利率管理具有强烈的指令性,受限制的利率种类比较多,对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均实行最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