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委托①当日委托。就是指在委托提出的当天交易时间结束时自动失效的委托。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所有的委托均被视为当日委托,这种委托只在指出委托的当天或提出委托时至交易时间结束时这段时间有效。②1周期委托,这种委托的有效期日按周计。在美国,1周期委托在星期五下午4点自动失效。一般而言,专业会员不接受1周期委托,不过经纪人有时倒可能接受。从顾客的角度看,提出1周期委托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所以一般用得很少。③1月期委托。这是一种在每月最后一个营业日结束时就自动失效的委托。同1周期委托一样,这种委托对委托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和好处,因此也用得很少。此外,专业会员一般也不接受这种委托。④撤消前有效委托。这种委托在被执行之前,一直有效。顾客提出这种委托是基于对市场未来情况的自信,他相信市场价格可能与其委托的价格相一致,所以不急于执行其委托。以上四种关于时间的限制性委托中,最常用的是当日委托,撤消前有效委托居第二,一周期委托和一月期委托用得都比较少。证券公司在办理限时委托时,根据限定时间的长短,又可分为当日有效委托、一周有效委托和一月有效委托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