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教学(combined instruction)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编成一班,由一位教师用不同的教材,在同一节课里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教师给一个年级讲课,让其他年级学生做作业或复习,并有计划地交替进行;同单式教学(即把同一年级的学生合成一班,在一个教室内由一位教师教学)相对。中国的采用中国采用复式教学,始于清朝末年。《奏定学堂章程》的《学务纲要》,极力提倡师范教育。当时官费自费去日本学习师范教育的很多。一批学生进入日本的宏文学院的师范科学习,修业年限自半年至三年不等,而多数为"速成生"。回国后,他们宣传师范教育和复式教学。1909年(宣统元年),江苏教育总会派遣人员赴日考察"单级教授",同年筹设"单级教授练习所",培训复式教学的师资,并择定两所"官塾"(小学)"为学员实习教授之所"。其后,复式教学逐步在全国推行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普及教育,在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复试课堂区和农村仍采用复式教学。主要特点复式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直接教学和学生自学或做作业交替进行。由于学科头绪多,讲课时间少,教学任务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