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侠》的五宗罪 好莱坞会从中得到教训么



      DC的漫画英雄大片《绿灯侠》在北美上映后口碑不佳,在烂番茄网站上评分仅4.6(满分10),开画5天票房也仅6000万美元,只能说差强人意。联想到之前《雷神》的反响,今年这几部雷声大雨点小的超级英雄大片肿么了?有人为好莱坞总结出了《绿灯侠》的五宗罪,以期警醒电影厂商。

第一宗罪:大片不要“多声道”

      无论是《绿灯侠》的原作漫画,还是最近两年反响不错的《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或者今年的《X战警:第一战》,其核心创作者都是“单声道”的。“蝙蝠侠”体现的就是诺兰的思想和艺术风格;《X战警:第一战》编剧虽然有好几位,但也始终统一在导演 马修·沃恩的风格下。

      然而反观《绿灯侠》,除了导演马丁·坎贝尔,还有制片人唐纳德·德·莱恩、DC方面的联合制片人戈夫·约翰斯都有控制权,据说华纳公司的高层Jeff Robinov,、Greg Silverman与Lynn Harris也都对影片有很大影响,尤其在后期剪辑的时候。这样令出多门,声音嘈杂,很容易搞到不伦不类。前两年的《夺宝奇兵4》也是一样的教训,前后请了近十名编剧改来改去,最后反而两边不讨好。

第二宗罪:特效就是氪石

      《绿灯侠》的导演马丁·坎贝尔说起来也拍过两部“007”大片,还有《佐罗的面具》这样的商业片。但他毕竟没有执导过这种规模的科幻大片的经验。

      对于特效方面,可以说《绿灯侠》是上阵磨枪式的。华纳低估了特效需要的费用,后来发现绿灯侠的服装要全由CG来完成,结果整个成本飞涨到2亿美元!而且整个电影的进度时间表都因此被打乱。特效环节就像《超人》中的氪石,用得好能让普通人拥有超能力,却也可以让超人丧失超能力。



第三宗罪:太像漫威/惊奇

      《绿灯侠》是DC反击漫威/惊奇电影的一照重要棋子,但这部想与对手对抗的影片却全照着最近几年漫威超级英雄电影的路子来拍。这样的结果就是没有突出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己之短攻人之长,跟着对方的舞步跳舞,当然会十分被动。

      DC公司在2009年就成立了一个分部分负责电影方面的工作,但DC过于屈从其母公司华纳集团,缺乏自主权力。漫威则恰好相反,其负责改编电影的分公司比较独立,很清楚地知道要把影片的主要目标观众从铁杆漫画粉丝转移到普通影迷上来。

第四宗罪:太不像漫威/惊奇

      漫威公司有一个清楚的计划:先推出核心角色主打的电影,例如《钢铁侠》《雷神》《绿巨人》《美国队长》,然后再把它们组合起来编成一个大团队(明年的《复仇者联盟》)。这个计划对熟悉漫威世界的漫画迷和不熟悉的影迷都同样有吸引力。

      DC也亦步亦趋地想这样做,《绿灯侠》就是其迈出的第一步。但适用于漫威的未必适用于DC。DC应该开创自己的路线,像《超人》这样的超级英雄本来更具标志性,更原始,元素也更纯粹。他们就好比是当代社会中的众神:赫尔墨斯、速度之神、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等等。他们可以独立的存在,不用非组成《正义联盟》集体出演。

“绿灯侠”哈尔·乔丹对阵终极恶魔“视差怪”


第五宗罪:“云恶棍”行不通

      如今“云计算”、“云存储”概念风行,但在电影里搞出个“云恶棍”可未必是什么好主意。君不见《神奇4侠2:银影侠来袭》乎?这个乌云压城的人形反派就不怎么受待见。《绿灯侠》里的大反派视差怪就是这么个像乌云式的怪物,让人想起美剧《迷失》里的黑烟。编剧法则告诉我们:观众如果对影片的反派没感觉,他们就会对电影本身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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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网特稿】正义联盟、宇宙强者集合:DC漫画超级英雄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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