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童木》海报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大众证券报》公司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爆料:“光线传媒招股书涉嫌瞒报重大事项,公司曾在2009年爆出两倍虚报《阿童木》票房一事,当时在业界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公司招股书却是只字未提。”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票房注水影响恶劣
2009年10月23日,光线传媒宣布,子公司光线影业出品的动画片《阿童木》首映3日票房超过4000万元,成绩远超《冰河世纪3》的3000万元票房。但数日之后,《中国电影报》从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获取确切数据——《阿童木》首映3天的票房为1700万元左右,相比之前的4000万元,该片的票房数据被夸大整整“两倍”多。
“票房注水”这一事件影响十分恶劣,对广大公众造成的了严重误导,并对整个电影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引发了公众对国内整个电影业票房数据的不信任。在强大的舆论质疑下,2009年11月20日,广电总局电影局、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华夏电影公司就《阿童木》票房夸大虚报一事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现场,《阿童木》中国出品方兼发行方光线影业总经理张昭就虚报票房一事进行了公开致歉,并承认两项过失——在权威统计数据公布之前,单方片面草率地臆测并公布票房数据,存在虚报的成分;在实际票房结果出来之后,并没有及时更正有关数据,使不良影响未能及时消除。
一资深保荐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凡是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都需要在招股书中据实披露,不得存在任何瞒报行为。这一规定主要是避免公司制造华丽的招股书蒙蔽投资者。”
董事长说话“出尔反尔”
在张昭对虚报《阿童木》票房公开道歉之际,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担心“票房注水”一事影响光线传媒上市,故而对外界宣称:“光线控股下共分为两大业务,光线传媒和光线影业。光线影业将不在此次上市范畴,我们希望保证光线传媒主营业务的主导地位,希望在上市的时候,主营业务很清晰。”
虽然王长田在2009年底说的话仍“言犹在耳”,但却被证明是“说一套,做一套”。2010年11月,光线影业被注入到光线传媒,准备将其一并“打包”上市。当初王长田承诺的“光线影业将不在上市范畴,希望在上市的时候,公司主营业务很清晰”承诺一年之后被彻底推翻。
光线传媒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电影业务由光线影业及其子公司开展,主要是从事电影的投资和发行业务。光线影业成立于2004年10月,2009年3月光线传媒将光线影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光线控股,鉴于光线传媒业务发展趋势将有可能导致电视节目业务与电影业务的协同性更趋强化,为了有效规避潜在同业竞争并且实现公司资源效用最大化,2010年11月,光线控股将光线影业的全部股权又转让给光线传媒。至此,光线影业成为光线传媒的子公司。
周五,王长田在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我不认为‘票房注水’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关于光线影业最后又注入上市公司,是在听取他人意见之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矛盾。”
《大众证券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