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赵薇原型欲控告制片方 称“没陪别人睡觉” 改编电影侵权隐患重重

赵薇饰演的人物原型状告《亲爱的》制片方

  当电影《亲爱的》名利双收时,女主人公原型高永侠却收获意料之外的“打击”。昨天,她联系现代快报记者,说看了以她的故事为模板拍摄的电影《亲爱的》,她感到很难受。


  “我没看完,受不了。里面说我和别人睡觉,又生了孩子,还给记者下跪。实际上这些都没发生过。从那以后,我总觉得别人在我背后指指戳戳。”现代快报记者向她解释说,电影是虚构的,不能等同于生活。“可是在片尾,为什么要把我的身份信息都暴露了?”高永侠说,她希望制片方能公开说明电影中哪些情节是虚构的,哪些是真实的。


微博打拐70后农妇失去丈夫和孩子


  高永侠,徐州邳州市八义集镇人,70后,在没有陷入“打拐”漩涡之前,过着平静的生活: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每天除了打理农活,就是陪伴丈夫从外面带来的一双儿女,粤粤和乐乐。


  她的一名远房大哥高友钦说,高永侠是个十分内向的人,很多想法憋在心里,从来不愿对外人透露。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性格,2011年2月10日那天的事情,成为她永远挥之不去的痛。就是在那天,微博打拐的力量将她的两个孩子暴露,乐乐的亲生父亲找来了,随后媒体发现粤粤也并非亲生,同时被社会福利部门接走。在这之前,她的丈夫已经过世。


  “我接受不了,孩子不是我拐来的,我也不知道来路,丈夫说是别人遗弃,又说是自己的私生子。”高永侠说,在之后的一两年中,她的精神有些恍惚,每天挥之不去的是孩子的身影。


  “出事之后,我就觉得她在老家呆不住了,大伯子卧床,公婆对她又不热情,我就把她接到了新沂。”高友钦说,在新沂市区一条小窄巷里,高永侠给一个豆脑摊帮工,从早上5点忙到下午1点多钟,下午4点到晚上7点,还要上门推销牛奶。“一开始她不愿意干,也做不下去,经常忘事。”高友钦的妻子说,她就强制高永侠去干活,“不忙的话,她满脑子都是孩子,更没办法摆脱。”


剧组来了多次联系高永侠被拒绝


  渐渐地,高永侠接受了现实,虽然极其想念孩子,尤其是粤粤,但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也就这样了吧,每年能和乐乐通两次电话,我就心满意足了。”


  现实的平静,很快被打破。去年上半年,甚至更早的时候,她接到陌生电话,“第一次对方和我说要拍一部《爱心妈妈》的电影,想采访我,被我拒绝了。”高永侠说,后来乐乐的父亲彭高峰带着剧组找到了她,“剧组的人在我家里拍了一些东西,也问了我几句话。”


  再后来,高永侠又一次接到剧组的电话,聊了20多分钟,对方主要询问当时抚养两个孩子的情景。在几次通话中,剧组均提出想来见见她,都被拒绝了,“过去几年了,我不想再翻出来,想一想就心里难过。”高永侠说。


  高永侠不明白,这是《亲爱的》剧组在联系她。去年9月,电影《亲爱的》在全国上映,以高永侠为原型的人物李红琴由赵薇主演。“电影出来后,他们又给我打电话说请我过去,我也没有同意,要送我电影票我也没要。”


  在电影全国热映,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和票房时,高永侠还不知道电影都演了什么,直到今年大年初一那天。


生活被打乱农妇要打官司维权


  今年春节,高永侠回邳州和公婆一起过年,初一那天一位邻居找到她,低声对她说:“演你的那部电影你去看看吧”。高永侠在邻居家的电脑上,看到了这部取材于她,却又让她难以接受的电影。


  “里面很多情节我没法接受,比如李红琴给别人下跪,受到殴打和辱骂,为了找证人作证,和别人睡了一觉,最后又生了孩子。”高永侠认为,这些都是没有的事,但在影片最后却播放了她的真实画面镜头,“这会让别人觉得,这些事都是我真实经历的。”


  整部电影她没有看完,走出邻居家门,高永侠觉得喘不过气来,四年前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回家后卧床不起,一直在村里的小诊所挂水。大年初八那天,她去了新沂,又去医院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大毛病,“就是不舒服,觉得委屈。后来想了很多,才决定找记者说说。”高永侠说,自己一辈子都胆小怕事,但这一次就想弄个明白。


  如今她走到哪,都感觉有别人在背后指指戳戳,也曾被问过几次“你是不是那个电影里的”,她都否认了。“我没有做过的事,不想让别人这么看我。”高永侠开始整夜整夜睡不着,脑海里都是孩子、电影以及四年前的事情。


  高友钦认为,电影中没有说明哪些是虚构,哪些是真实的,把高永侠的个人信息、画面公布出去,容易引起别人误解,这对她个人精神上的打击很大,希望电影制片方能够出面澄清,并给予公开道歉。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曾电话联系电影《亲爱的》制片方光线传媒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记录下记者的电话号码表示会有人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尚未接到回复。


【律师说法】

影片存在侵犯原型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可能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律师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电影制片方的这种行为,有可能会侵犯高永侠的两个权利。一是隐私权。在文艺创作中,也要保护个人的隐私,防止影响到其个人生活。二是名誉权。所谓侵犯名誉权,是指采取捏造、侮辱、诽谤等方法,或者虚构某些事实,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正常生活得到破坏。社会评价,是以多数人对某一个事物的观点和看法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判断依据,或以正常的社会公序良俗为判断标准。


  在《亲爱的》片尾中,播出了“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部分情节并未真实发生”。程栋律师认为,这是电影制片方采取的规避办法,但是片尾中如果有高永侠的真实镜头,并且整部影片会引起观众的联想,无法区分哪些情节是真实的哪些是假的,这条免责条款是无法免责的。


  程栋建议,如果高永侠提起诉讼的话,可以要求电影制片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