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7结束后,V社实行了一个新的赛事系统,于是出现了大量的Minor和Major赛事。有比赛,就有直播。不过V社今日就个人主播直播DOTA2赛事问题,发布了新的规定:不能出于商业目的。
原文如下:
近日多项大赛将轮番登场,而关于谁才能获准直播Dota 2比赛的讨论层出不穷。尽管这样的问题倾向于一概而论,但通常情况下对于社区整体而言得出正确的结果需要一定的心力。
我们在着手修改任何产品前都会提出框架问题:“什么才是对我们的客户最好的”。这里指的是所有客户,而不只是关心职业比赛的玩家,还有热心关注特定主播的玩家以及联赛主办方和赞助商。通常对官方之外社区蓬勃发展的领域我们都不会多加干预,主要是因为我们不想扼杀他人的创意,妨碍到他们出色的工作。社区自身建设了很多有意义的东西——像Dotabuff这样的网站,Steam创意工坊的投稿,独立直播工作室,DatDota这样的站点,拥有独特粉丝群体的主播——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们认为社区应该获有准许内容的直播授权。
希望这样的背景在考虑谁才能直播Dota 2比赛时能派上用场。
广义来说,我们看到了两个群体(有部分重叠)。某些粉丝关注职业比赛——他们有喜爱的战队、选手、解说、联赛——有意愿直接消费联赛主办方制作的内容。其他粉丝对特定的人有强烈的喜爱,会观看他们玩游戏,聊游戏,解说各种各样的职业、业余和路人比赛。我们想要确定有内容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的两个粉丝群。
最后,除了联赛主办方制作精良的官方推流外,我们相信任何人都可以利用DotaTV里的比赛向他们的观众进行直播。但是,我们认为这不能是出于商业目的,或与联赛主办方推流产生直接竞争关系。这意味着不能在直播中增加广告品牌的遮罩层,也不能有赞助。此外,也不能使用任何官方直播内容,如解说音频、现场镜头、遮罩层、场间广告内容等等。
总而言之,希望大家都能共同良好竞争,而且越界的标准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