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第九大富豪诈骗艺人陈百祥4000万(图)

  这是从中国神舟公司内部流传出来的照片。左2是吴志剑的儿子吴耀均,左4是陈百祥,左6是吴志剑

  新闻提示

  曾经的商界风云人物、一度是湖南首富、福布斯排名中国第九大富豪的吴志剑,昨日又回到了被告席上。这次离他上次被判17年有期徒刑仅仅时隔6年。这短短的6年时间,他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已经在深圳玩了2年的“空手套白狼”,最多时曾经注册20多家子公司来回“倒腾”。

  这次再次走上被告席的原因是,他成立的“中国神舟”(全称“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发行所谓的内部原始股票,涉案金额超过6250万元人民币。受害者中还包括香港艺人、资本市场著名炒家陈百祥。

  与6年前不同的是,他的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成了非法经营罪,同案还带上了亲生儿子吴耀均。

  昨日(2月26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开审此案时,法院前挤满了前来要求旁听的受害者,最终法院临时换了一个最大的法庭也被旁听人员坐满。策划柯学东记者王纳

  吴志剑“两宗罪”——香港艺人陈百祥投4000万元

  该案的涉案被告有5人,分别是吴志剑和他的儿子吴耀均,“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财务经理熊荣南和涉案的中间人曾毅。吴志剑等3人都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被告人吴志剑、曹健、吴耀均、熊荣南、江泽鹏(在逃)相互勾结,以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多家公司名义组成“董事会”,从事非法经营事宜。公诉人就两项犯罪事实对5名被告提出指控。

  第一项犯罪事实是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董事会”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客户推销香港上市公司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票。一共销售了8000万股,获得资金5000万元,其中4000万港元是香港艺人陈百祥投入的资金。

  中国神舟8000万买壳上市

  第二项犯罪事实是吴志剑等人涉嫌非法发行“中国神舟”的内部原始股票。2007年9月,该“董事会”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以被告人吴耀均为负责人的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神舟公司”),后以上述多家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客户发行中国神舟公司内部原始股,同时以亚洲电信媒体公司股票停牌无法过户为由,诱使部分已购买该股票的客户转购中国神舟公司股票。

  从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吴志剑等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共涉及127人,涉及销售股票8814.7万股,意向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6420.265万元,收受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6250.254万元。

  庭审直击——“保外就医”后是想帮老部下

  昨日,头发斑白的吴志剑作为第一被告在福田法院出庭受审。今年50岁的吴志剑出庭时表现得很从容。只有当提起儿子吴耀均的情况时,他才流露出几分慌张的表情。

  在法庭上,吴志剑先是表示认罪,然后对一些犯罪事实进行了辩驳。

  吴志剑说:“2006年9月11日,我获得保外就医出来后,看到以前政华集团(吴入狱前经营的企业)的老员工都过得很落魄,就想帮帮大家,和大伙重新创业,于是在深圳成立了博大晶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通讯设备的生产。”

  面对非法销售HK0376股票的指控,吴志剑称自己事先不知情。他说,当时香港的朋友让他帮忙找关系买点HK0376的股票,但后来是江泽鹏(在逃,吴志剑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找关系买的。一开始计划买3000万股,后来经中间人介绍,找到陈百祥,陈百祥一人就买了价值4000万港元的HK0376股票。

  吴志剑承认,在HK0376这个项目上,他们公司一共代售了8000万股股票,价值5000多万元人民币。这笔款项已经全部返还给香港委托方。

  委托陈百祥成功在香港买壳

  对于“中国神舟”非法发行内部股票的指控,吴志剑在庭上供认不讳。

  他说,他们原计划就是用中国神舟的名义在香港买壳上市,所以用中国神舟和深圳神舟的名义在国内募集资金,而且已经用募集到的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陈百祥做代理,成功在香港买壳。

  吴志剑在庭上辩驳说:“我们并没有到处宣传,只是找了些朋友募集资金。很多人想买我们的股票都不是轻易能买得到,往往100个人找我们买,99个人是买不到的。”

  昨日法庭上,控辩双方都没有透露涉案金额共有多少。当公诉人讯问吴志剑是在香港买了哪个“壳”上市时,吴志剑坚决不肯吐露该股票的名字,还反问:“这笔交易已经成功了,我现在说不说它的名字很重要吗?”

  多项协议书是其替儿子签名

  昨日在法庭上,吴志剑承认自己是所有注册公司的实际掌控者,儿子吴耀均只是法定代表人,对很多事情都不清楚。吴志剑说,大部分购股意向书都是他冒充吴耀均的笔迹签的,只有4份是他有事不在深圳时,打电话让吴耀均自己签的。

  24岁的吴耀均上庭时非常慌张,他说自己一直不知道公司在卖HK0376股票,对神舟发行内部股票一事,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当公诉人问吴耀均对自己的行为怎么看待时,吴耀均低声说:“我知道,我触犯了法律。”

  小资料

  据美国《福布斯》杂志2000年统计,吴志剑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名。在当年上海《新财经》杂志评选的“中国十大富豪”中,吴志剑排在第9位,故有“中国第九大富豪”之称。

  几家公司2年营业额仅9万元

  昨日出庭的吴志剑等人都有几家公司的董事长、总裁等头衔。包括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等。

  但是,这几家公司两年来的实际营业额只有9万元人民币,而在其账户上流转的资金仅仅2007年8月就有几千万元。昨日庭审时,中国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也承认了这个事实。她说自己在吴志剑手下两年,所做的就是到处借钱还钱,让公司能继续生存。

  曹健在法庭上说,自己并不知道公司的实际运营决策,为了公司,她不仅每年几十万元的奖金没拿,还把自家的房产做抵押给公司借钱。曹健手里拿着一份判决文书说:“开庭前,我还刚刚收到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是对我借了一位朋友的钱不还的判决。”

  内幕

  谎称是中国卫通的子公司

  前日,曾经在吴志剑的总裁办公室工作过的陈宏(化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据他透露,吴志剑在很短的时间内成立了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大晶深科技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并在福田区财富广场、光大银行大厦等高档写字楼租下办公地点。对外宣称这众多公司同属一个集团,而这个集团又从属于原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即“中国卫通”)。

  为了让人相信他们的公司是个有实力的大集团,吴志剑等人在表面工作上做足了工夫,比如集团的办公用品(如饮水纸杯)上尽可能的印上了“中国卫通”字样及LOGO;还向全体员工拿出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增值服务经营许可证”。

  陈宏说:“但实际上,这些数字和经营许可证都是假的。”而吴志剑自己和公司高层开的车都是凯迪拉克、奔驰等高档车。

  昨日的庭审,吴志剑也向法官承认,很多经营许可证是假的。

  通过各种渠道散播“上市”消息

  陈宏透露,之后,吴志剑等人便开始谋划在香港买壳上市筹集资金。2007年3月,几个主要人物便向外透露了公司“上市”消息,并称可以购买公司“原始股”,但当时工作做得不够完备,反应并不积极。2007年7月,开始有人陆续认购其“原始股”,他们还通过各个渠道,告诉其亲朋好友“上市”消息,并称到2007年年底即可获得高额回报。

  这时,很多人开始相信他们的话并认购“原始股”。据陈宏说,受害人有接近200人,募集的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2008年1月10日前后,吴志剑等人向集团内部“认股”员工公布了他们买壳上市,壳公司是香港的“天下媒体”。

  2008年1月14日,曹健、熊荣南、吴耀均等人便被深圳市经侦局调查拘留,被拘留之初,集团留守负责人称,被拘高层一周内就会出来。在公安部门的敦促下,该集团开始将“认购”款退回给一部分认购者,但退了少数人后,看到退股人数众多,便以资金不够为由不再退钱。

  打造上市后涨20倍的诱人馅饼

  陈宏讲述了在神舟公司的受骗经历。他在神舟公司工作了两年,2007年10月他花了14万元购买了20万股神舟公司的原始股,当时公司的传言是上市后会变成十几元一股。但是时隔一年半,陈宏一分钱也拿不回来,现在想找人退款也找不到。

  “我参加工作不久,没什么积蓄,本来也是将信将疑。”陈宏对记者说,“后来看到每天都有大批人来公司要求买股票,而且出手就几百万元。本来内部发行价是6角多的,后来涨到了1.2元。我也坚持不住了,在7角的时候投入了自己所有的积蓄。”

  作者: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