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快男”十强之一、天娱签约艺人阿穆隆,因为3月初在杭州酒后驾车撞死人,前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月3日凌晨5点左右,阿穆隆驾驶一辆杭州牌照的蓝色宝马车,从杭州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撞倒了正在骑电动车的李荣珍,造成李荣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阿穆隆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阿穆隆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超速行驶并肇事逃逸,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关人士表示,鉴于赔偿数额以及阿穆隆一方的诚恳态度,法院会对其予以考虑量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