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祖父陈邦年,2000年自备相机欣赏孙儿首个个人音乐会
陈冠希(左二)与父亲陈泽民(左一)、姐陈丽华(中)、陈见飞(右二)及母亲(右一)
番茄网1月14日讯 陈冠希(Edison)的祖父陈邦年,于05年3月病逝。他生前以300万元购买的一份人寿保险,令Edison的两名姑母展开争产战。据香港媒体报道,声称与父亲关系良好的一名姑母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声明父亲病重及神志不清时签署的授权书无效。又指失宠的姐妹无权根据授权书,增加保单受益人,分薄她的权益,再于父亲病逝前提走保单可享的款项及撤销保单,故要求赔偿。
两名原告为陈湘璃(洋名Cheryl),及其17岁儿子Andrew。被告是陈白燕(洋名Stella)及陈泽民、即Edison的父亲,两人皆是保单受益人。入禀状指陈邦年于05年3月22日病逝,终年81岁。他育有3女1子,包括Cheryl及两名被告。Cheryl表示自己与父亲关系良好,Stella却得不到父亲宠爱,Stella与夫婿05年初与父亲谈及分身家问题时,父亲曾在字条写上“我憎恨你”。另外,05年3月,当医生指父亲只可活多一、两天时,Stella竟撇下父亲不顾,在父亲病逝当日飞到澳洲。入禀状又指,Andrew出生时因为并发症导致他身体残障,陈邦年对他特别照顾,不时为他支付医疗费。
神志不清授权处理财产
04年,陈邦年以300万元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Cheryl、Andrew及陈泽民。至05年3月中,两名原告发现陈邦年已于同年1月24日,签署一份持久授权书,授权Stella为他处理财产及医疗保健事宜。两名原告认为授权书无效,因为陈邦年于99及04年两度中风,认知及语言能力受损,半边身瘫痪,05年1月又因为心脏病入院,出现肺水肿,要插喉喂食。故陈邦年是在神志不清及没有足够精神状态下签署授权书。两名原告又指授权书的格式不符合法例规定;陈邦年的签名与他平时的签署不同;负责见证的律师及医生没有提供核证,确认陈邦年是在自愿及有足够精神状态下签署,也没有提供二人的全名及地址。
更换保单受益人损权益
Stella被指在取得授权书后,于05年2月24日将陈邦年的保单受益人由原本三人加至四人,先踢走Andrew,再加入自己及另一姐妹陈宝燕(Wendy),分薄了Cheryl的权益,又在陈邦年病逝前提走保单可以享有的款项及撤销保单。陈邦年当时入住浸会医院,神志呆滞。两名原告现要求法庭声明,授权书及Stella根据授权书进行的交易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