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徐濠萦、何超仪、李璨琛、叶佩雯、陈子聪及其余有份参加10月15日晚于黄浩旗下餐厅举行饭聚的七位朋友,携代表律师苏志荣律师在香港举行记者招待会。
对有报道指苏律师在徐濠萦及陈奕迅记者招待会后是到警署提供资料,而不是报案,记者会一开始苏律师就事件作出澄清,表示已经与警方沟通,警方也同意当日苏律师是代表两位当事人到警署报案。
苏律师也得到资深大律师的意见,会代表出席饭局的17位人士到警署举报是否有人报假案及防碍司法公正。在记者会上,苏律师宣布已代表徐濠萦及何超仪向黄浩发律师信,如有需要更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向法庭申请禁制令。
在发问环节,有记者问及数位参与饭局的艺人会否验血验尿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在座的艺人纷纷望看发问的记者,现场鸦雀无声,最后由律师打破沉默代为作答,表示今次的记者会只是交待10月15日晚饭局的情况。
有份参与10月15日晚上饭聚的李璨琛,表示曾经向媒体作简单的交待,但媒体并没有将事实全部刊登。而近日不同报章杂志的揣测,令他不得不公开饭聚当晚的实际情况,表示一切源于餐厅多收费用而引起。
在记者会结束后的十分钟,徐濠萦等人又再召集记者,表示该名记者的发问令他们感到不安,又异口同声表示不介意验尿验明正身,与之前的表情截然不同。
徐濠萦和何超仪就2011年10月15日晚于铜锣湾“台湾一品花雕鸡”餐厅内的晚饭聚会,分别透过律师发出声明,对黄浩连日来含沙射影的暗示,还列点表明:
(1)我行委托人并无吸毒;当晚,也没见过有人在晚饭期间吸食违禁药物。
(2)晚饭期间,也无任何已婚女艺人法式湿吻另一(非其丈夫的)男艺人。
(3)我行委托人本人既无、也从未透过任何其他人士,对贵行委托人作出如他声称般的威胁或恐吓,也从未对他作出任何威吓或恐吓,更不相信有任何与会人士曾对他作出如此的威胁或恐吓、或有理由对他作出威吓或恐吓。
同时,声明也觉得黄浩的指控视作“公然诽谤”,甚至一宗最为严重的“损害性虚假”个案。最后,声明还表明48小时内如黄浩方面未知会徐濠萦与何超仪等代表律师,撤销有关指控,将会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