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祥
当时投资活动现场
陈百祥早年卷入诈骗案,近日被警察传讯。因涉嫌利用明星身份非法集资1.7亿而被内地公安局传讯2小时。陈百祥透露自己也投入了4000万港元,是诈骗案当中最大的受害者。
昨日上午,陈百祥现身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据爆料,陈百祥于2007到2008年期间曾出任一家在香港和内地都有分部的公司的主席,该公司以拟在香港买壳上市、发售内部原始股为由,在明知道不合法的情况下,仍非法筹集巨额资金,约4亿人民币。期间陈百祥还曾利用其明星身份效应,在买壳上市的操作中,以公司主席身份参与了募资介绍会。
早在2009年的时候,陈百祥跟涉嫌非法集资的吴志剑另一合伙人已经开过庭。当时,陈百祥回应这件事情说,他在事件中损失了四千万,一直没有向人透露,因为同人讲都没用,所以阿伦及曾志伟等昨得悉事件后大为紧张,纷纷致电他查问。他表示,事发时市道大好,人人都去投资,亏钱不关别人的事,只怪自己眼光,“投资不是输就是赢”。他形容此次是投资以来银码损失最大一次,但二十五岁破产时很惨,而现在仍有两餐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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