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慧
据报道,台湾惯犯女子林秀慧化名“林茹”,涉嫌以低价购买BMW轿车和3C产品为由,诈骗艺人宋新妮、蓝心湄、庹宗康等人1300多万元,台北地检署24日依诈欺取财等罪将林女起诉。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林秀慧有多件诈欺前科,曾以有广告车、赠奖车可以低于巿价甚多的价格,骗取他人财物。
今年2月间,林女化名“林茹”并佯称是网际娱乐公司的业务经理,以获得广告商赞助名义接近艺人宋新妮,经取得宋新妮信任后,开始对外宣称她是宋新妮多年好友,藉此打入演艺圈行骗,不仅谎称可以用巿价2到5折价格买到广告商抽奖车、以7000元到1万2000元就可购得iPhone4S手机,就连双B轿车也能低价买到。
艺人宋新妮、蓝心湄、庹宗康及刘甄蓁(甄莉)等人受林女邀约去BMW展示中心看车,林女为免事迹败露,向宋新妮表示要以公司名义订车才有优惠且不得询问业务广告车的车价。宋新妮等人信以为真,陆续付钱委托林女代购车子及手机等3C产品。
检方查出,林女骗得1303万元后,还开空头支票唬人,她打着宋新妮名号到通讯行拿了70支iPhone4S手机,值巿价约179万元,完全没有支付款项。检警后来多方追查,发现林秀慧被通缉8年,今年2月与杨彤同(48岁)、陈俊竹(41岁)行骗演艺圈,10月26日将她收押禁见,得知警方逮捕3名嫌犯,宋新妮开心表示“希望关她一辈子!”北检今天侦结,认定林女共犯下16次诈欺行为,依诈欺取财等罪嫌将她起诉。
敢作奸犯科,就应受到法律严惩。也只有对林秀慧惩罚了,才能换艺人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