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机关单位。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含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设有9个内设机构,9个直属单位。(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含轻轨铁路)、港口物流经济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