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是一种湖南省的传统戏曲剧种。以长沙官话为舞台语言,是湖南花鼓戏中影响较大的一种。它是由农村的劳动山歌、传统民间小调和地方花鼓(包括打花鼓、地花鼓--花鼓灯)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一百六十余年历史。长沙花鼓戏在地花鼓阶段,是从"两小"(小丑、小旦)到"三小"(两小加小生),再从"三小"发展到多种角色。但以"三小"为主,至今仍是长沙花鼓戏的重要特点。长沙花鼓戏流行于原长沙府一带十二属县--长沙、善化(今望城[1])、湘阴、长沙花鼓戏《补锅》浏阳、醴陵、湘乡、宁乡、益阳、安化、茶陵、攸县等地,以农村的山歌、民间的小调及本地花鼓为基础演变而成。形成时期为清代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