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健康监督管理(environmental health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工学-环境科学-环境医学-环境健康监管,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的要求,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和群众舆论的监督方式,对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生物生态、卫生健康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实施检查、监测、审核和监督的过程。环境健康监督管理包括大气质量、水体质量、土壤质量、住宅与公共场所及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等。在大气卫生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实施过程中,卫生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通过审阅有关设计图纸,收集相关资料,以环境质量标准等为依据,对未来的大气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预测,从而对设计方案进行监督,使整个规划符合卫生要求。水体受到污染后,会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卫生部门要经常或定期地对辖区内的水体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监督管理。凡是有可能污染土壤的一切工程项目和各种设施都必须经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以便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住宅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