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分类标引(archives classification indexing),管理学-档案学-档案管理-档案检索工作-档案检索-档案标引-档案分类标引,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引规则对档案内容进行主题分析,赋予分类号标识,建立档案分类检索入口的过程。基本规则①标引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并兼顾档案的其他特征;标引时,应对档案文件进行周密的主题分析,把握所论述的对象,准确地给予分类标识。②标引应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及其使用指南和相关专业档案分类表进行。③标引时要正确地理解类目含义和范围,避免脱离类目之间的联系和类目注释的限定,片面地理解类目含义。④标引应充分考虑实际的检索需求和检索方式,根据档案的具体内容和用途,选定适当的标引深度。凡一份文件或案卷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题者,除按第一主题或最重要的主题标出确切的分类号,必要时可对其他主题附加相应的分类号。⑤标引必须按专指性的要求,分入恰当的类目,切不可分入较宽的上位类或较窄的下位类。⑥当分类表中无恰当的类目时,可分入范围较大的类目( 上位类) 或与档案内容密切相关的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