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Narratology),文学-外国文学-其他文艺理论,关于叙事的理论,又称叙事理论。在《叙事学词典》中,美国学者G.普林斯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叙事学的含义做出阐释:①(受结构主义者启发而发展的)叙事理论。叙事学研究的叙事本质、形式和功能,并试图描述叙事能力的特征;②作为一种对有时序的情境与事件进行表述的语词模式的叙事研究;③从叙事学模式和类别的角度,对特定组合的叙事进行研究。1966年,法国巴黎《交际》杂志第8期出版了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题的专集论文,其中包括R.巴特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C.布雷蒙德的《叙事可能之逻辑》在内的若干叙事研究论文,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但是作为一个概念,叙事学主要由法国学者T.托多罗夫在《〈十日谈〉语法》(1969)一书中提出。托多罗夫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述学(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从历时角度来看,叙事学主要有三个发展阶段,即前叙事学阶段、经典叙事学阶段和后经典叙事学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