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本(memorials submitted to a crown prince or vassal king),管理学-档案学-历史文书-上奏文书,中国古代上奏文书。明朝臣民向东宫太子及诸宗藩上书言事时使用,沿袭了唐宋以来臣民向皇太子上书言事用启的做法。但是,明代称之为启本,因其形式和奏本、题本一样,用横幅纸折叠成折子式样。据《大明会典》卷七十六载,“国初定制,臣民具疏上于朝廷者为奏本,东宫者为启本”,都用仿宋体细字书写。启本尺寸大小与当时的奏本一样,长1尺3寸,宽未见规定。启本文字程式也同奏本一样,本面及本内将奏本程式中的“奏”字写作“启”字。若有请求,则将“伏候敕旨”写作“伏候令旨”,以示和上书皇帝的奏本相区别。凡启奏题本事例,《大明会典》载洪武十五年(1382)规定:“凡奏启本内官员,正面真谨佥名。当该吏典,于纸背书名画字。如有事故官员,不许写列空衔。年月及正面上俱用印信,毋致漏失。”清代使用启本的时间不长。顺治(1644~1661年在位)初,臣民对摄政王多尔衮上书言事用启本,从形式上看是沿袭明朝臣民对藩王(即皇帝的叔伯、兄弟)上书用启本的做法,性质属于最高规格的上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