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秘密是金融部门和金融工作中不宜公开、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它的各项工作都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及国家利益,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必然存在各种不宜公开的秘密事项。金融秘密按其内容划分,包括: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秘密。国家秘密,是出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考虑,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秘密事项,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机密。1990年2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国家保密局联合制定的 《金融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中,规定了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共九大项。每一个金融工作者都必须熟悉这些与自己有关的保密范围,并准确地、自觉地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商业秘密是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并不被竞争对手击败,而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如银行的经营战略和策略、业务品种和创新、人事更迭计划等。商业秘密涉及金融单位的利益和经营成败,因此本单位员工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