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察是金融监管的一种形式,国家监督金融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一项行政监督形式。它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处理中央银行、国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法规和违反政纪的案件。金融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①检查金融系统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特别是贯彻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遵守政纪的情况,并实行监督。②查处金融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特别是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审议和办理对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事项。③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纪律处分的申诉。金融监察有三个特点: ①它的监督对象是国家金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监督单位和个人是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②监督的方法: 一是上级机关批办,二是有关部门移送,三是群众举报; ③监督手段主要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对监察对象给予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