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论是美国地理学家巴罗斯在其《人类生态学》一文中提出来的理论。他研究人文地理学的目的不在于考察环境本身的特征与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是致力于人类生态的研究。巴认为人是中心命题,应该注意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反应,其他现象只有当其涉及人和自然环境的反应时才给予说明。他曾指出“真正的地理学必须从头到尾是一种按人地关系正常秩序的解释性论述”,地理学是研究人与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相互影响。因此他把地理学称为“人类生态学”,强调了人地关系中人对环境的认识和适应,但当时生态论并没有引起地理学界的支持。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地理学从人地关系研究出发,再次引申出人类生态的概念,注重与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机制和全球的生态效应研究,逐步形成以现代生态学理论为基础,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的现代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