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洪男,生于1962年8月,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供职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法律研究室,任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现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四川省法学会会员,四川省武术协会会员。一九八七年开始发表新闻、文学和理论作品,至今已有300余篇,其中关于法律问题研究所发理论文章10篇。"试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一文于1994年12月参加省法院系统二届学术会,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等奖;"讨债之忧--南江县法律事务所违法现象一瞥'一文,于1994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举办的《505保健杯调查与思考》征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