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精神,制定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为吴忠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一)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90非应急便民服务中心"三位一体"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三位一体"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三位一体"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