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method of competitive selection of cadres),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外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中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面向社会的公开选拔干部,另一种是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的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形成和推广的选拔任用干部新方式,是对传统大一统委任制干部任用模式的结构性突破,其目的是通过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的竞争机制来选拔任用优秀且合适的人才,从制度安排上避免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1985年宁波市最先提出“公开选拔”的概念,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任用5位领导干部。随后,深圳市、广州市、哈尔滨市、江西省、吉林省等地,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先后进行探索。200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专设“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一章,2004年中共中央分别颁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形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