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承载量(tourism carrying capacity),理学-统计学-其他统计-【旅游统计】,一个旅游目的地在不至于导致当地环境和来访游客旅游经历的质量出现不可接受的下降这一前提下,所能吸纳外来游客的最大能力。是无害于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活动量。又称旅游承载力、旅游容量。词源1963年美国W.拉佩奇首次提出旅游承载量的问题。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WTO)在1978~1979年度的工作计划报告中正式提出“旅游承载量”的概念,并展开相关研究。学者将旅游承载量定义为在自然环境没有出现不可接受的变化和游客体验质量没有出现不可接受的降低的情况下,使用一个景点的游客人数最大值。也有学者认为旅游承载量除了自然环境容量和游客体验之外,还应考虑旅游目的地的经济、社会及当地居民的体验。WTO于1992年将旅游承载量定义为能够产生高质量的游客体验和很少的资源环境影响时,一个旅游地的旅游使用水平。至20世纪90年代,旅游承载量概念得到了充分的讨论,被广泛运用到旅游规划、旅游管理领域,成为旅游学科中一个重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