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稿(spam advertisment),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公司,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媒体上公开发布过的广告创意作品。飞机稿没有通过客户认可,也没有动用广告策略,是创意人擅自选取一些已知的信息创作而成的。根据创作动机不同,飞机稿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指广告人用来记录自己随时迸发的灵感和创意的练习稿,属于没有得到客户认可的自娱作品。这类作品极力追求表现创意技巧,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但由于不涉及商业利益,缺乏市场观察与竞争分析,因此无法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问题,商业价值不大。这类稿件一般会被设计者收集起来,为日后设计积累素材或是当作面试应聘的展示作品。第二类指由于无法得到客户认可而只能废掉的稿子。这些稿件之所以被客户“枪毙”,有些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理解有误,或者设计师水平有限导致作品审批无法通过;有些则是因为创意离奇,客户担心大众无法接受。后者大多过分讲究新颖独特,而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忽略了创意的传达效果,致使必要的产品信息被吞噬,受众“不知所云”。这类稿件只能满足创作者自己,而达不到客户传递广告讯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