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董事制是联邦德国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双轨”意指企业设立的经营董事会与监督董事会。前者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后者是企业最高监督机构。1951年制定的“炼钢共同决定法”规定,凡人数在千人以上的炼钢企业,其监督董事会成员,劳资双方各占半数,外加一名“中立”代表。其基本职能是: 负责公司经营董事会董事的任免; 对公司经营董事会实行监督; 对经营董事会的决策进行核查。1945年4月16日-4月30日柏林战役战败之后,纳粹德国在该年5月2日向苏联投降、5月8日向盟军投降,之后德国领土被同盟国分区占领,由美国、苏联、英国和法国管制。1949年5月23日,美国、英国、法国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苏联占领区则在同年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又称东德,首都为东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