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外汇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划归地方(省、市、自治区)掌握使用的外汇。其主要来源有: 国家每年拨出一部分外汇由地方使用,用于进口地方急需物资; 地方自营出口收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对地方提供出口的外汇收入和侨汇、旅游等非贸易外汇收入的外汇留成。地方外汇,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主要用于扶持出口商品生产,支援地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开展地方旅游业,亦可进口少量消费品。地方外汇是国家给予地方使用外汇额的指标。即国家授予地方使用这一数额外汇的权利。在实际使用时,还需用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购买。地方外汇是指中国由国家分配给地方使用的外汇。